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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化工大学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补充规定

为了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根据《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手册》、《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北京化工大学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规定。

 一、学生请假(除突**况)须至少提前两天提出。

 二、请假学生需如实填写《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本科生请假审批表》(附件1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
 三、具体事宜说明

  (一)   请假类型:事假、病假和公假

  1、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,必须亲自到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处说明情况,并办理请假手续,否则按旷课论处。

  2、在校期间学生病假需要持校医院或正规医院诊断书,到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,诊断书日期与请假日期不得超过24小时。假期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,由学生家长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和辅导员联系请假,返校后凭诊断***销假。

  3、学生因公务需要请假(公假),必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,填写统一假条,经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。

  (二)   按照请假期限的长短,学生需履行不同的报批手续

  1、学生请假在1日之内,由辅导员审批。

  2、学生请假在1日之上,3日之内(含3日),经辅导员审核后,报学院教务干事审批。

  3、学生请假在3日(不含3日)之上,经辅导员、学院教务干事审核后,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。

  4、国家法定节假日前一周及学校运动会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,若请假须经学院领导批准。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未按要求正常返校者,依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
 四、学生因事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,必须于开考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好请假审批手续,同时到学院教务干事处办理缓考手续,方可生效;如遇突发疾病,可凭考试当日校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,在考试开始前办理缓考手续;否则,视无故旷考处理。

 五、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《巴黎居里工程师学院本科生请假审批表》,经审批、签字后,方能有效。因突发疾病或突发事件来不及提前请假的,须及时电话向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请假,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,并说明情况,除突发疾病或紧急情况之外不得事后补假。

 六、任何学生干部不能批假,任何人不得冒充辅导员或其他领导批假,不能在已批的假条上更改请假期限或增加请假人数,违者除按旷课处理外,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行政处分。

 七、其他未说明情况事项,请参照《北京化工大学本科生手册》、《北京化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等条例执行。